2018 年開始施行的 301 條款中國關稅影響各大規模的公司,現在更有三分之二產地在中國的商品受到影響。下列洞見能協助您判斷這些關稅對您的供應鏈可能代表著什麼樣的意義,同時也說明怎麼做才能在可行範圍內拿到最高的關稅退稅。
美國《1974 年貿易法案》的 301 條款授權美國總統採行所有適當措施(包括關稅與非關稅報復行動),針對外國政府所行之任何不公平措施、政策或實務加重美國商務貿易負擔之舉施以報復。
「301 條款中國關稅」是在 2018 年實施的,當時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 (USTR) 深入調查中國貿易實務後,發現有幾項中國政策和實務有不合理、具歧視性質,或會導致美國公司和勞工負擔加重或受到限制之處。
具體而言,USTR 經過調查後認定中國:
調查出這些結果之後,美國的應對之道是針對自中國進口的特定產品強制額外徵收 7.5% 和 25% 的關稅,截至 2023 年 1 月 4 日,課稅總金額累計估算達 1730 億美元。
這類關稅適用於相當廣泛的產品,且將每年自中國進口、價值約 5500 億美元的貨物按「清單」編列,分四輪徵收。
301 條款清單 | 稅率 | 生效日期 | 進口貨物價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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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號清單 | 25% | 2018 年 7 月 6 日 | 340 億美元 |
2 號清單 | 25% | 2018 年 8 月 23 日 | 160 億美元 |
3 號清單 | 25% | 2019 年 5 月 10 日* | 2000 億美元 |
4a 號清單 | 7.5% | 2020 年 2 月 14 日** | 3000 億美元 |
4b 號清單 | 暫停 | 暫停** | 3000 億美元 |
*3 號清單的貨物自 2018 年 9 月 23 日起須課 10% 的關稅,2019 年 5 月 10 起稅率調高為 25%。
**美國與中國於 2020 年 1 月 15 日簽署「第一階段經濟貿易協議」前,4a 號和 4b 號清單的貨物須課 15% 的關稅,簽署協議後,4a 號清單稅率調降至 7.5%,4b 號清單則暫緩實施。
USTR 的研究和強制徵收關稅一事,導致美國和中國於 2020 年 1 月簽署了第一階段經濟貿易協議,內容包括中國承諾接下來兩年內,會將多項美國產品與服務的進口價值限制放寬到不低於 2000 億美元。簽署這份協議後,4a 號清單貨物的稅率從 15% 調降至 7.5%,4b 號清單則暫緩實施。
2022 年 5 月,USTR 開始就針對中國所施行的 301 條款進行為期四年的法定審查。按照法律規定,除非享有關稅優惠的國內產業代表提出書面的續期申請,否則這幾項關稅會在四年後到期。
2022 年 10 月,由於美國國內產業代表提出續期申請,USTR 宣佈進入第二階段的四年法定審查,關稅效力持續到進一步通知為止。
在審查過程中,USTR 徵求相關方在 2023 年 1 月 17 日之前,針對「關稅措施就達成調查目標之成效、其他可採行之措施,以及該等措施對美國經濟(包括消費者)之影響」發表公開意見。USTR 接獲 1,497 則公開意見,其中大多數贊成取消特定關稅。
現在 USTR 正在審查其所接獲之意見,且將審慎修改或取消針對含特定產品的完整產品清單所徵收之關稅。截至本指南出版之時,仍無法得知審查程序完成時間表。
USTR 於 2018 年 12 月實施 301 條款排除流程,隨之公佈了多項 301 條款課稅免稅條件。這項措施讓企業有機會申請免稅和/或根據符合的免稅條件申請退稅。不過,要成功領到退稅,必須先完成相當繁複的相關作業,而且這不是一次就能完成的流程。
申請免稅時可能需要進行的幾個步驟包括:
美國國際商品統一分類 (Harmonized Tariff Schedule of the United States, HTSUS) 規範每一項免稅條件,因此,建議您先按照 HTSUS 規章 (HTSUS Chapters) 第 1 到 97 章所載內容,確認您所使用的 HTSUS 產品分類代碼 (10 碼),確認 HTSUS 代碼歸類是否正確無誤。
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 (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CBP) 若發現產品分類不正確,可能會拒絕該項產品的免稅申請。
大多數的免稅條件會因產品而異,也就是說,貴公司的產品需符合對應之《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 Notices) 中具體記載的 USTR 敘述。某些免稅條件屬於 HTSUS 層級,只要產品分類正確無誤就有機會申報。
《聯邦公報》詳細內容陸續增加許多關稅免稅條件。每一項免稅條件各有一個對應的 8 碼關稅代碼,這個代碼符合 HTSUS 第 99 章的規範,申請免稅時除了必須提供 10 碼 HTSUS 代碼,也必須提供這個代碼。
每一項免稅條件各有對應的生效日和到期日,不論是未來或過去的進口作業,您都需要記下這些日期。免稅申請截止期限因不同因素而異,例如進口日期和適用的免稅條件。
如過去已繳稅而欲申請退稅,只要在後期更正 (Post Summary Correction, PSC) 申請期限內,皆可提出申請;提出申請的時間不可早於結算日前 15 日(結算日通常是入境申報日起 300 天)。若入境日已經超過 PSC 申報期限,只要在提出異議的期限內,也就是相關入境關稅結算後 180 天內,皆可提出結算異議。
託運人如欲申請已繳關稅退稅(無論透過 PSC 申請或提出異議),皆須應 CBP 要求提供資格證明(例如產品文件、產品說明圖、產品規格等)。保持井然有序是發掘機會並順利進行 CBP 審查的重要條件。
如您所見,申請免關稅的過程牽涉諸多步驟,也須考量許多因素。少了正確的資料、技術或專業知識,整個流程就得花許多時間進行查證,而且還不包括特定產品免稅條件,這類條件在所有免稅條件中佔了 96% 以上,而且必須進行更深入的分析。
別忘了,能拿回大額退款的並不是只有大公司;中小企業也能成功申請大額退款並成功收回款項。
欲瞭解您的產品是否符合任何一項免稅條件,只要使用我們免費提供的美國關稅搜尋工具,就能得到一份簡單明瞭的報告。您也可以使用這項工具釐清進口成本,以及尋找能減免關稅和手續費的可行機會。瞭解如何開始使用美國關稅搜尋工具—不到一分鐘就能輕鬆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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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看發票明細或 SKU 層級,很容易就能知道您還要按照 301 條款中國關稅和其他關稅(例如 232 條款鋼/鋁關稅)規定多付多少稅金。您也可以判斷這些免稅條件展延或過期對您的到岸成本會有什麼樣的影響。
您知道自家貨物(包括原物料到成品)的製造者是誰、產地又在哪裡嗎?許多公司還在根據 301 條款關稅調整其供應商與製造流程。若您有意為了避開 301 條款關稅而遷移製造和/或組裝作業所在地,可以考慮申請具有法律效力的裁決,確實證明貨物實質變化發生時所在的最後一個國家/地區。
證明 HTSUS 產品分類在申請免稅的流程中是相當重要的步驟,因此您可能需要找人協助您進行產品審查、分類或申請具有效力的裁決。與我們的專業分類團隊聯絡,讓我們協助您根據產品判斷正確的 HTSUS 分類,並且釐清分類結果是否有助於節稅。
301 條款中國關稅與排除條件時有變動,而且相當複雜。請訂閱我們的客戶須知,及早得知相關異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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