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容应对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TS):托运人综合指南


    近年来,人们开始对更有助于永续发展的商业实务趋之若鹜,这种现象在供应链尤其明显。事实上,欧盟 (EU) 通过了一项到 2050 年实现碳中和的行动计划,其中期目标是到 2030 年减排 55%。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TS) 就是其中的一个关键举措。ETS 于 2005 年启动,鼓励包括托运人和客户在内的实体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从而应对气候变化。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航运业被纳入 EU ETS 法规。所有进出欧盟/欧洲经济区以及在欧盟/欧洲经济区内运输货物的航运客户都要支付新的碳税。

    本综合指南将向您介绍哪些公司会受到影响、对您业务的潜在影响、如何应对变化以及取得成功的策略。

    EU ETS 是欧盟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的基石,是世界上第一个也是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限额与交易体系。EU ETS 管制范围约占全欧盟总排放量的 45%,包括发电、工业设施和航空的排放量。

    EU ETS 规范了特定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总额上限,运输业和物流业也包括在其中。根据 ETS的规范,从事进出欧盟或欧洲经济区港口业务的航运公司必须购买与其排放量相对应的配额(1 吨二氧化碳 = 1 ETS 配额),否则将面临高额罚款。公司购买排碳额度后,企业必须每年向当局提交并上缴这些配额。

    如要保持合规,还需要根据欧盟 MRV 法规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强制性监测、报告和核查。从这些过程中获得的数据将有助于确定所需的配额。企业提交的配额将在三年内逐渐增加:

    • 2024 年:核证排放量的 40%
    • 2025 年:核证排放量的 70%
    • 2026 年及以后:核证排放量的 100%

    这项法规涵盖欧盟和非欧盟国家的货物运输,特别是:

    欧盟国家

    • 比利时
    • 保加利亚
    • 克罗地亚
    • 塞浦路斯
    • 丹麦
    • 爱沙尼亚
    • 芬兰
    • 法国
    • 德国
    • 希腊
    • 匈牙利
    • 爱尔兰
    • 意大利
    • 拉脱维亚
    • 立陶宛
    • 马耳他
    • 荷兰
    • 波兰
    • 葡萄牙
    • 罗马尼亚
    • 斯洛文尼亚
    • 西班牙
    • 瑞典

    非欧盟国家

    • 阿尔巴尼亚
    • 阿塞拜疆
    • 埃及
    • 法罗群岛
    • 格鲁吉亚
    • 冰岛
    • 黎巴嫩
    • 摩尔多瓦
    • 黑山共和国
    • 挪威
    • 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
    • 土耳其
    • 乌克兰
    • 英国

    下图描述了年度合规周期和概略的时间预期。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合规周期图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EU ETS 将海运纳入管理范畴。这项法规根据船舶而不是货物来计算碳定价。总吨位等于或大于 5,000 吨的船舶(包括货船和客船)运营商必须报告其排放量,并为产生的每吨二氧化碳分配配额。碳税适用于欧盟之外的地区,因此,有相当大比例的全球航运船队会受到影响。在欧盟水域运营的托运人,无论其起运地为何,均须遵守 ETS 的要求。

    • 从欧盟港口到非欧盟港口的航次 (50%)
    • 欧盟港口之间的航次 (100%)
    • 在欧盟港口停靠的船舶 (100%)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图

    为了阻止任何规避的企图,在欧盟/欧洲经济区以外但距离欧盟/欧洲经济区港口不足 300 海里的转运港停靠的集装箱船,所缴排放量配额必须占到前往该港口的整个航程排放量的 50%,而不只是从转运港开始计算的一小段航程。欧盟将提供一份转运港名单。

    截至本指南发布之时,海运业者已经开始征收 ETS 附加费,以补贴欧盟境内航运的碳税。每标准箱 (TEU) 费用采用行业认可的“Clean Cargo” 排放计算法乘以 ICEDEU3 指数的 EUA 市场价格(每季度更新一次)计算得出。

    随着 EU ETS 纳入航运业,将设置为期三年的逐步实施期。有关货船和客船排放配额的缴纳规定将不断提高,届时会从 40% 增长到 100%。从 2027 年起,吨位 超过 5,000 GT的近海服务船舶将纳入 EU ETS 管辖范围。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推出图表

    在上表中,货船是指用于整柜 (FCL) 和(散货拼箱)运输的典型集装箱船。近海服务船舶是指油槽船和同类船舶。普通货船是指散装船/散货船/滚装 (RORO) 船。

    EU ETS 最初专注于二氧化碳排放,从 2026 年开始,其覆盖范围将扩大至甲烷和一氧化二氮。此外,400 至 5,000 总吨的近海服务船舶和杂货船将被强制要求报告排放量,并有可能在晚些时候被纳入 EU ETS。

    采用可持续发展实践不仅可以减少贵公司的排放量,造福我们的地球,而且还能使贵公司成为守护环境的领导者。请务必定期关注 ETS 法规的更新和变更,以确保持续合规。

    立即联系我们的专家团队,探讨 C.H. Robinson 如何帮助您应对 EU ETS 的影响,并在航运业取得可持续的成功。让我们一起踏上迈向绿色未来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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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chrobinson.com/zh-cn/resources/resource-center/guides/eu-emissions-trading-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