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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对进口钢铁、铝以及用这些材料制成的商品征收 25% 的关税,自 2025 年 6 月 4 日凌晨 12:01 起翻倍至 50%。这一变化适用于除英国以外所有国家的商品,英国将继续对钢铁和铝征收25%的关税,直至7月9日,届时税率将升至50%,或者可能实施配额。
钢铁和铝关税的变化对于利用对外贸易区(FTZ)推迟关税的进口商具有特别的影响。那些在 6 月 4 日之前将钢铁和铝产品放入自贸区并期望享受较低税率的企业,在产品撤出时将面临 50% 的关税。6 月 4 日或之后进入 FTZ 的货物将适用退出时适用的关税税率。自由贸易区的变化不适用于汽车零部件。
美国先前取消对墨西哥和加拿大商品征收关税的行政命令被推翻。钢铁和铝产品现在面临25%的药品相关关税以及50%的钢铁和铝关税。遵守《美国-墨西哥-加拿大自由贸易协定》仍可免除5月份在全球范围内征收的25%的汽车零部件关税和25%的药品相关关税,但适用的钢铁和铝关税现在为50%。
此前不受美国互惠关税约束的钢铁和铝制品,现在将对其非钢铁或非铝成分征收 10% 的关税。在针对大多数国家为期 90 天的进口互惠关税降低期结束后,互惠税率可能于 7 月 9 日起上调。50%的关税适用于钢铁和铝的衍生价值。
2025年5月28日,法院裁定,美国总统不能通过宣布国家紧急状态来征收关税。该裁决适用于全球进口商品征收 10% 的互惠关税,以及为遏制毒品贩运而对中国、加拿大和墨西哥制造的商品征收 20-25% 的关税。联邦上诉法院很快暂缓了这一判决,在上诉程序展开期间,关税仍然有效。辩论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9 日。
美国铝业协会向美国工业和安全局提交了一份申请,要求将某些衍生产品纳入对进口铝征收的第 232 条关税范围。对拟议补充内容的评论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4 日。预计该局将在未来 60 天内决定将哪些商品添加到清单中。
2025年5月2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通知,概述了根据《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USMCA)获得优惠关税待遇的汽车进口商的程序。此类汽车的进口商可以提交文件,标明进口到美国的每种车型的美国成分含量,以抵消部分25%的关税。
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发布了一份通知,概述了与关税累积有关的退款程序。自 2025 年 5 月 16 日起,进口商可以针对 3 月 4 日或之后的报关申请退款,对于未清算的商品,可以通过事后更正的方式申请退款,对于在抗议期满之前已清算的商品,可以通过抗议的方式申请退款。
我们的信息是从多个来源汇编的,据我们所知,这些来源是准确和正确的。我们公司始终致力于提供准确的信息。 C.H. Robinson 对此处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通过使用抵达前审查系统 (PARS) 追踪工具,将货物从美国运送到加拿大的整车和零担承运人可搜索 PARS 编号 — 可利用此方法确认 C.H. Robinson 已提交加拿大边境服务部 (CBSA) 放行货物条目且已被 CBSA 受理。CBSA 同意入境后,承运人可以前往边境进行最终处理并进入加拿大。
通过使用抵达前处理系统 (PAPS) 追踪工具,将货物从加拿大运送到美国的整车和零担承运人可搜索 PAPS 编号 — 可利用此方法确认 C.H. Robinson 已提交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 (CBP) 放行货物条目且已被 CBP 受理。一旦 CBP 同意入境,承运人就可以前往边境进行最终处理并进入美国。
减轻关税风险,抵消关税,让您高枕无忧。
日期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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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 USTR Extends Section 301 Exclusions to August |
2025.06.04 | IEEPA Reciprocal In-Transit Guidance Update |
2025.06.04 | Adjusting Imports of Steel and Aluminum into the United States |
2025.05.29 | U.S. Court Strikes Down IEEPA Tariffs |
关税或关税是对外国商品进口征收的税,由进口商支付给美国政府,并由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征收。当前美国的关税税率可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维护的协调关税表(HTS)中找到。美国宪法授予国会管理对外贸易并因此征收关税的唯一权力,但国会通过各种贸易法将总统的权力下放给总统,以在某些情况下修改关税和其他贸易限制。 1个
根据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 (CBP) 的定义,贸易救济措施是指各国用来保护国内产业免受不公平贸易做法损害的法律和行动,例如征收额外关税、规定配额或禁止某些产品进口。
是的!CBP 会从存入原始款项之日起支付利息。当前利率每季度发布在《联邦公报》上。查看最新的《联邦公报》,了解最新价格。
贸易救济措施可从多方面影响企业。我们建议使用自动清算所 (ACH) 和定期月度报表 (PMS) 直接向 CBP 支付关税、税金和费用。这些方法可以帮助您有效地管理信用额度和付款。
此外,还须确定您的保证金金额。海关保证金不足可能会导致供应链严重延误,并对您的企业产生负面的财务影响。
1974 年《贸易法》第 201 条允许总统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ITC) 认为进口激增对美国工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伤害威胁的情况下,施加临时关税和其他贸易措施。
1974 年《贸易法》第 201 条允许美国针对当前对国内工业实际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进口商品施加关税或配额等贸易限制。从本质上讲,它会导致进口商品成本上涨,或能保护美国国内生产商,但同时也会影响到消费者和国际贸易流动。
1962 年《贸易扩展法》第 232 条允许总统在美国商务部 (Department of Commerce) 发现某些产品的进口量或产品进口在某些情况下威胁到美国国家安全时,适当进行进口调整。2018 年,美国根据第 232 条对钢铁进口征收 25% 的关税,对铝进口征收 10% 的关税。
自 2025 年 3 月 12 日起,美国对钢铁和铝进口以及部分钢铁和铝衍生品进口征收 25% 的关税。
第 232 条关税会对企业的利润产生重大影响,自 2018 年生效以来已为美国创造数十亿美元的关税收入。
美国对 2025 年第 232 条关税进行了多项重大调整,例如铝进口关税从 10% 上调至 25%。自 2025 年 3 月 12 日起,钢铁和铝进口(包括部分钢铁和铝衍生品进口)也须遵守第 232 条关税规定,而无论出口国为何。
否。所有一般批准排除 (GAE) 和国家一级的“替代安排”(包括豁免、绝对配额和关税率配额)均自 2025 年 3 月 12 日起撤销。
但是,任何先前提供的进口商特定产品关税排除将持续有效,直至到期或产品进口量达到规定的排除量(以先发生者为准)。关税排除申请流程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终止。
自 2025 年 3 月 12 日起,对钢铁和铝(包括部分钢铁和铝衍生品)进口征收的第 232 条关税适用于所有国家。
除非从美国出口,否则进入美国 FTZ 的货物必须按“特权外国地位”申报,并需要在最终入境消费时缴纳关税。
生产商通常会计算衍生品货物中钢铁或铝含量的总价值,或者供应商可能会提供一份详细列出钢铁或铝含量值的物料清单 (BOM)。无论以何种方式计算价值,均须备好可提供给 CBP 的书面证明。
1974 年《贸易法》第 301 条(第 301 条)允许美国贸易代表 (USTR) 在确定美国贸易伙伴违反贸易协议承诺或采取歧视性或不合理的做法,给美国商业造成负担或限制时,中止贸易协议减让或施加进口限制。
第 301 条可能会从多方面影响贸易。最值得注意的是,对中国进口产品征收的关税对托运人产生了重大影响——自 2018 年相关关税规定生效以来已为美国创造数十亿美元的关税收入。
在 USTR 网站上输入产品的统一关税表 (HTS) 分类。与您在 C.H. Robinson 的 Trusted Advisor® 专家交流,了解更多相关资讯。
如CSMS消息18-000419中所述,第301节的关税适用于关税减免。缺点是退还某些关税,内部所得税和商品进口时收取的某些费用。只有在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监督下出口或销毁商品时,才允许此类退款。
现在还不需要。依据 321 条款正确报关的商品无需缴纳 301 条款规定的关税。请注意,如果货物包含需缴纳 AD/CVD 的商品,则需要正式报关。需缴纳 AD/CVD 的商品不符合 321 条款的规定。
需要注意: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 (CBP) 于 2020 年 9 月上旬向管理和预算办公室提交了一项提案,该提案将针对需缴纳 301 条款关税的商品取消 800 美元的最低免税申报门槛。此外,2022 年 1 月推出的《进口安全和公平法》旨在解决 321 条款的货运活动。这项立法中提出的重大修改如下:
请记住,321 条款即《美国法典》第 19 编第 1321 条,是描述最低申报门槛的法规。最低申报门槛允许进口商品时免除关税以及针对进口或由于进口而征收的任何税款,但一人一天之内进口免征关税的物品在其装运国家/地区的合理零售总额不应超过 800 美元。最低起付额度以前是 200 美元,但随着《贸易便利化和贸易执行法》(TFTEA) 的通过而有所提高。
不能。第301条规定的附加关税仅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ISO国家/地区代码CN)。合法属于香港(HK)或澳门(MO)产品的进口货物无需缴纳301条附加关税。请注意,第301条规定的关税是基于原产国而不是出口国。 2个
是的。大多数情况下,包装、清洁和分拣等基本更改/流程不会改变要申报的原产国。原产国仍是中国,因此,301 条款规定的关税仍将适用。
本文讨论的所有内容和材料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法律建议。您应该始终独立检查相关的联邦法规(CFR),如有需要,请在存在任何疑问或疑问的情况下,与适用的联邦机构(例如CBP,USTR)和/或外部顾问进行协商。此站点上的信息是CH Robinson的财产。未经CH Robinson许可和批准,不得进行任何传输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