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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6日|Brooke Matthys 高级合规分析师

集装箱被装到远洋船上 
BIS发布先进计算和半导体制造规则

2022年10月7日,美国工业与安全局(BIS)发布了新法规,旨在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PRC)获得先进计算芯片、开发和维护超级计算机以及制造先进半导体的能力。

哪些商品会受到影响?

自2022年10月7日起,《先进计算和半导体制造规则》创建了新的出口管制分类号(ECCN)3B090,对某些与中国有关的区域稳定(RS-China)以及反恐(AT)原因的半导体制造设备、部件和配件进行管制。 此外,现有的ECCN 3D001、3E001和4E001,现在也为RS-China和AT所控制。

自2022年10月21日起,该规则在商业管制清单(CCL)中增加了三个新的ECCN,所有这些ECCN都将被RS-China和AT控制。

  • ECCN 3A090控制特定的高性能集成电路(IC)。
  • ECCN 4A090控制计算机、"电子组件 "和 "部件",未在其他地方说明(n.e.s),含有ECCN 3A090控制的IC。
  • ECCN 4D090控制为 "开发 "或 "生产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电子组件 "和ECCN 4A090规定的 "部件 "而 "专门设计 "或修改的 "软件"。

除了新的ECCN之外,以下现有的ECCN将被控制在RS-China和AT。

  • 3D001
  • 3E001
  • 4E001

ECCNs 5A992.c 和5D992.c 对于符合或超过ECCN 3A090或4A090性能参数的项目,RS-China和AT也将受到控制。 有关每个ECCN的商品规格详情,可在 《出口管理条例》商业管制清单

什么是新的外国直接产品规则?

通常情况下,BIS的规定只适用于原产于美国的货物和符合极其具体标准的外国制造的货物,然而BIS已经发布了新的《外国直接产品规则》(FDPR),大大增加了受EAR约束的 "外国原产 "货物的数量。

其中包括先进半导体FDPR,它涵盖了外国生产的物品,这些物品是归类于某些ECCN的技术或软件的直接产品,当这些物品运往中国时,或将被纳入任何 "非EAR99且运往中国的部件、组件、计算机或设备"。 (受影响的ECCN包括但不限于:3DXXX、3EXXX、4DXXX、4EXXX、5DXXX和5EXXX,符合EAR中规定的某些性能标准)。

超级计算机FDPR,涵盖了外国生产的物品,这些物品是EAR中第3、4、5类D组和ECCN中的技术或软件的直接产品(或工厂的产品或工厂的主要部件是此类技术或软件的直接产品)。 FDPR的许可要求适用于上述物品,即知道外国生产的物品用于设计、"开发"、"生产"、操作、安装、维护、修理、大修或翻新位于或运往中国的 "超级计算机";或纳入或用于 "开发 "或 "生产 "将用于位于或运往中国的 "超级计算机 "的任何 "零件"、"组件 "或 "设备"。

从2022年10月21日起,BIS为中国的28个实体增加了一个脚注4的指定,称为 "FN 4 FDP"。 它涵盖了外国生产的(非美国)物品,这些物品是第3、4和5类D组和ECCN的技术或软件的直接产品(或作为这种技术或软件的直接产品的工厂或工厂的主要部件的产品),如果知道该物品将被纳入任何FN4实体生产、购买或订购的任何零件、部件或设备中,或用于生产或开发;或任何FN4实体是涉及该物品的任何交易方。 如果产品和最终用户的范围都符合要求,外国制造的物品被认为是受EAR的约束,相关的许可要求也适用。

对美国人的支持有什么限制?

自2022年10月12日起,EAR限制美国人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参与以下活动,这些活动 "可能涉及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相关最终用途的'支持'",具体见第744.6(b)条。

  • 向中国或在中国境内运送、传输或转移,或为这种转移提供便利,或为任何不受EAR约束的物品提供服务,同时知道该物品将用于在中国的制造厂开发或生产符合以下任何标准的集成电路(ICs)。
    • 使用非平面晶体管结构或 "生产 "技术节点为16/14纳米或更低的逻辑集成电路
    • l具有128层或更多的NOT和(NAND)存储器IC
    • 使用18纳米半间距或更小的 "生产 "技术节点的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IC。
  • 向中国或在中国境内运送、传输或转移,或为这种转移提供便利,或为任何不受EAR约束、符合CCL第3类产品B、C、D或E组任何ECCN参数的物品提供服务,并知道该物品将用于在中国的任何制造厂开发或生产集成电路,而美国人不知道该制造厂是否生产符合上述标准的集成电路。
  • 向中国或在中国境内运送、传输或转移,或为这种移动提供便利,或为任何不受EAR约束且符合ECCN 3B090、3D001(针对3B090)或3E001(针对3B090)参数的物品提供服务,无论最终用途或最终用户。
什么是最终使用控制?

自2022年10月7日起,《先进计算和半导体制造规则》增加了新的EAR第744.23条,其中包括对受EAR约束的某些项目的基于最终用途的许可限制。 具体来说,出口、再出口或转让都需要许可证。

  • 任何受EAR管制的物品,如果知道该物品最终用于在中国的制造厂开发或生产集成电路,该制造厂制造的集成电路符合以下任何标准。
    • 使用非平面晶体管结构或 "生产 "技术节点为16/14纳米或更低的逻辑集成电路
    • l具有128层或更多的NOT和(NAND)存储器IC
    • 使用18纳米半间距或更小的 "生产 "技术节点的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集成电路
  • 受EAR管制并受CCL第3类B、C、D或E组产品ECCN管制的物品,当知道该物品将被用于在中国的任何制造设施中开发或生产集成电路,但出口商不知道该设施是否生产符合上述技术标准的集成电路。
  • 任何受EAR管制的物品,如果知道该物品最终用于在中国开发或生产ECCN 3B001, 3B002, 3B090, 3B611, 3B991或3B992规定的任何零件、部件或设备。
中国的出口是否受到影响?

从2022年10月21日起,对美国人的RS控制和限制 ,也适用于从中国出口到全球任何目的地的 "技术"。

  • 用于设计、开发或生产高级计算芯片(即3A090的3E001),该芯片。
    • 由总部设在中国的实体开发。
    • 某些软件的 "直接产品 "是否受EAR的约束?
    • 是为了 "生产 "某些先进的计算集成电路和计算机或含有这种集成电路的组件,符合新的先进计算项目FDP规则。
许可证的例外情况有哪些限制?

自2022年10月7日起,向中国或在中国境内出口、再出口或转让ECCN 3B090、3D001(当3B090物品的软件)或3E001(当3B090物品的技术)项下的管制物品将只符合许可证例外GOV的要求,并受限于EAR第740.11(b)(2)(ii)条的规定。

自2022年10月21日起,向中国或在中国境内出口、再出口或转让ECCNs 3A090、4A090、3D001(当3A090物品的软件)、3E001(当3A090物品的技术)、4D090和4E001(当4A090物品的技术)项下的管制物品将只符合以下条件。

  • 根据EAR第740.10条的规定,许可例外RPL。
  • 许可证例外GOV,仅限于EAR第740.11(b)(2)(ii)的规定
  • 根据EAR第740.13(a)和(c)条的规定,许可例外TSU。

没有许可证的例外情况可以克服EAR中744.23的最终使用许可证要求。

有哪些缓解方案可供选择?

节约条款
由于这些变化,不再有资格享受许可证例外或无许可证出口、再出口或转让(国内)的物品,如果在码头上装货、在打火机上装货、在出口承运人上装货。2022年10月7日,在码头装货、打火机上、出口承运人上的货物,或在前往出口港的途中和承运人上的货物,只要在2022年11月7日之前已经出口、再出口或转移(在国内),就可以继续按照以前的许可证例外或无许可证的方式前往目的地。

临时通用许可证
自2022年10月21日起至2023年4月7日止,BIS宣布了一项临时通用许可证(TGL),授权总部不在国家组D:1、D:5、E:1或E的国家的公司从国外出口、再出口、转让以及在中国境内出口。2继续或从事ECCN 3A090、4A090、3D001(用于3A090或4A090项目)、3E001(用于3A090或4A090项目)、4D090或4E001(用于3A090或4A090项目),或CCL上其他地方规定的满足或超过ECCN 3A090或4A090性能参数的项目的集成、装配(安装)、检验、测试、质量保证和分销。

只有从事TGL特别授权的活动的公司可以使用TGL。而且TGL不授权从国外向中国的最终用户或最终收货人出口、再出口、转让或出口。 此外,它不能克服对被禁止的最终用途或用户的许可要求,包括那些在实体清单上用脚注4指定的用户。 BIS指出,TGL的目的是为了避免ECCN所涵盖的最终运往中国以外的客户的物品的供应链受到干扰。

符合新FDP规则的证明/示范证书
EAR第734.9(h)(3)条将提供符合性证明,以协助出口商、再出口商和转让商根据第734.9(h)条规定的高级计算FDP规则确定所出口、再出口或转让(在国内)的物品是否受EAR的约束。 BIS在第734部分的新补编第3号中提供的证书范本不是EAR所要求的,但提供该范本是为了帮助出口商、再出口商和转让商解决潜在的红旗问题,即根据第734.9(h)条,某物品是否受EAR的限制。

最终使用声明
当客户是一个半导体制造设施时,审查EAR的744.23节,以确认不需要许可证,并从客户那里获得最终使用声明。

如果中介方(如转售商、分销商)在拟议的出口或再出口时无法提供这些细节,因为这是一个预期的订单,尚未确定具体的客户,则应尝试获得一份书面声明,说明中介方了解第744.23节中的许可证要求,并且:(a) 一旦知道实际的最终用途和最终用户,即通知该公司,或(b) 评估最终用途和最终用户,并为任何拟议的国内转让申请任何必要的许可证。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联系我们。 与我们的贸易政策专家联系, ,以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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